異民

異民
詞語解釋
不來歸順的百姓。
分詞解釋
百姓:
①商、周時通指貴族。
②戰國后用以通稱平民。
歸順:
歸附順從;向敵方勢力屈服。
不來:
1.不歸。
2.逸詩《貍首》的別稱。因貍一名不來,故稱。

● 異
◎ 不同的:異乎。異說。異常。異己(與自己意見不同或利害相沖突的人)。異端(舊時指不符合正統思想的主張或教義,如“異異邪說”)。異化。異性。異樣。大同小異。異曲同工。
◎ 分開:離異。異居。
◎ 另外的,別的:異日。異地。異國。異鄉。異類。
◎ 特別的:奇異。異聞。異彩。奇才異能(特殊的才能)。
◎ 奇怪:驚異。詫異。怪異。
● 民
◎ 以勞動群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人民。民主。民國。民法。公民(在一國內有國籍,享受法律上規定的公民權利并履行公民義務的人)。國民(具有國籍的人)。
◎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 勞動大眾的,非官方的:民間。民歌。民諺。民風。民情。
◎ 某族的人:漢民。回民。
◎ 從事不同職業的人:農民。漁民。
◎ 非軍事的:民品。民航。
◎ 同“苠”。

異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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