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事比
詞語解釋:
漢代的判例匯編。當時凡判案無法律明文規定的,可以比附近似的條文,上報皇帝定案。這種判例匯編后再奏請皇帝批準,稱為《決事比》,即具有法律效力,可作為以后判案的根據。
分詞解釋:
以后:
比現在或某一時間晩的時期。
比附:
〈書〉拿不能相比的東西來勉強相比:曲為比附。
當時:
1.指過去發生某件事情的時候;昔時。
2.指當時的人們。
3.指在位的皇帝。
4.正當青春之時。
5.官名。黃帝置﹐執掌天時。
皇帝:
最高封建統治者的稱號。在我國皇帝的稱號始于秦始皇。
奏請:
上奏請示;上奏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