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知單狀

須知單狀
詞語解釋
舊時官府記錄須知事物的字據。
分詞解釋
字據:
書面的憑證,如合同﹑契約﹑收據﹑借條等。
事物:
指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
須知:
1.必須知道;應該知道。
2.見“須知冊”。
3.應用文體之一。對所從事的活動必須知道的事項,多用作通告或指導性文件的名稱。
官府:
①舊時稱行政機關,特指地方上的。
②稱封建官吏。

須知單狀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3/128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