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稅

夏稅
詞語解釋
1.田賦名稱。唐起,歷代田賦都分夏﹑秋兩季征收,稱為夏稅和秋稅。
2.建中元年行兩稅法后,規定“夏稅無過六月,秋稅無過十一月。”宋代夏稅自五月半起征,七月底或八月初納畢;秋稅自九月初起征,十二月半納畢。元代在江南仿唐代兩稅法征稅。明代規定夏稅無過八月,以小麥為主,秋糧無過明年二月,以米為主。行“一條鞭法”后,夏稅﹑秋糧大都征銀。清代分上忙﹑下忙兩期征收。
分詞解釋
名稱:
1.名號稱謂。亦指事物名。
2.名聲。語本《論語.衛靈公》:“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
征收:
1.指收取賦稅。
2.今指政府依法向人民或所屬機構收取公糧﹑稅款等。
3.征集吸收。
無過:
1.沒有過失。
2.沒有超過。
3.不外乎,只不過。
4.猶不如,比不上。
建中:
謂建立中正之道,以為共同的準則。


夏稅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3/1281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