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塾

公塾
詞語解釋
由地方或團體設立的塾館。
分詞解釋
團體:
1.組織起來,團結為一體。
2.指目的和志趣相同的人們以一定的組織形式所組成的集體。
設立:
設置﹔建置。
地方:
①中央以下各級行政區域的統稱:地方政府。
②處所;部位;領域:學校在什么地方|什么地方疼|桀、紂貴為天子,富有四海,地方甚大,戰卒甚眾,而身死國亡。
③部分;方面:這話有對的地方|有些地方你欠考慮。
④地保:令他們報個“暴病身亡”,合族中及地方共遞一張保呈。
⑤本地;當地:地方上的老百姓個個擁護李書記。

● 塾
◎ 舊時私人設立的教學的地方:塾師。家塾。私塾。
◎ 古代指門內東西兩側的堂屋。
● 公
◎ 正直無私,為大家利益:公正。公心。大公無私。
◎ 共同的,大家承認的:公理。公式。公海。公制。
◎ 國家,社會,大眾:公共。公安(社會整體的治安)。公眾。公民。公論(公眾的評論)。
◎ 讓大家知道:公開。公報。公然。
◎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三公(中國周代指“太師”、“太傅”、“太保”;西漢指“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公子。公主。
◎ 敬辭,尊稱男子:海公。包公。諸公(各位)。
◎ 雄性的:公母。公畜。
◎ 對長輩和年老人的稱呼:公公。外公(外祖父)。
◎ 姓。

公塾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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