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勛復辟

張勛復辟
詞語解釋
張勛擁立溥儀復辟的事件。1917年,安徽督軍張勛以調停府院之爭為名,從徐州率兵入京,解散國會,逼走黎元洪。7月1日與康有為擁立十二歲的清廢帝溥儀復辟,恢復清朝官制,自封議政大臣兼直隸總督、北洋大臣。遭到全國人民反對。段祺瑞組織“討逆軍”在馬廠誓師。12日,張勛兵敗逃走,復辟鬧劇破滅。
分詞解釋
北洋:
清末指奉天(遼寧)、直隸(河北)、山東沿海地區。特設北洋通商大臣,由直隸總督兼任。
破滅:
①毀滅;滅亡:宗廟破滅,絕無后類|竭力奮擊,期于破滅。
②落空,消失。多指幻想或希望:縱然希望破滅,也不應消沉。
自封:
自己給自己加以某種稱號:真正的英雄決不是靠自封獲得的。
恢復:
①變成原來的樣子:秩序恢復了ㄧ健康已完全恢復。
②使變成原來的樣子;把失去的收回來:恢復原狀ㄧ恢復失地。
事件:
①事情:處理各類事件|查辦事件。
②指歷史上或社會上發生了的大事情:突發事件|九一八事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是開天辟地的大事件。


張勛復辟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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