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遇

未遇
詞語解釋
未得到賞識和重用;未發跡。
分詞解釋
發跡:
指人變得 有錢有勢:發跡變泰。
得到:
1.能到,可到。
2.獲得。
賞識:
認識到別人的才能或作品等的價值而給予重視或贊揚:少峻名節,好人倫,多所賞識。

● 未
◎ 不,不曾,沒有:未必。未曾。未來。未嘗。未竟(沒有完成的)。未及(a.沒有來得及;b.沒有達到)。
◎ 地支的第八位,屬羊。
◎ 用于記時:未時(下午一點至三點)。
◎ 放在句末,表示疑問:“君除吏盡未?吾亦欲除吏”。
● 遇
◎ 相逢,會面,碰到:遇到。遇見。遇事。奇遇。遭遇。境遇。
◎ 機會:機遇。際遇。知遇。
◎ 對待,款待:待遇。冷遇。
◎ 姓。

未遇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3/1297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