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訓

達訓
詞語解釋
圣明之訓誡。
分詞解釋
訓誡:
中國公安機關和法院對某些違法犯罪分子所作的批評教育。需要予以訓誡的,犯罪情節輕微而免予刑事處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人,妨害民事訴訟的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訓誡;不滿十四歲違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機關予以訓誡。
圣明:
睿圣英明。封建時代常用為稱頌帝王之辭,因也用作帝王的代稱:吾皇圣明|方今圣明在上,旁搜俊賢。

● 達(達)
◎ 通:四通八達。達德(通行天下的美德)。達人。達士(達人)。
◎ 通曉:洞達。練達。
◎ 遍,全面:達觀(對不如意的事情看得開,不計個人的得失)。
◎ 到:到達。抵達。通宵達旦。
◎ 實現:目的已達。
◎ 傳出來:傳達。轉達。
◎ 得到顯要的地位:顯達。達官貴人。
◎ 姓。
● 訓(訓)
◎ 教導,教誨:訓誡。訓蒙(教育兒童)。訓迪(教誨開導)。教訓。培訓。
◎ 可以作為法則的話:家訓。
◎ 典式,法則:不足為訓。
◎ 解釋詞的意義:訓詁(解釋古書中的字、詞句的意義。亦稱“訓故”、“詁訓”、“故訓”)。訓讀(日文借用漢字寫日語原有的詞,用日語語音讀漢字)。

達訓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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