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

累犯
詞語解釋
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服刑完畢或者赦免后,在一定期限內又犯必須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人。
分詞解釋
赦免:
免除或減輕罪犯的刑罰。包括大赦、特赦和減刑。
以上:
1.表示品第﹑數量﹑級別﹑位置等在某一點之上。
2.表示時代在前的,猶言以前。
3.指前面的話或文字。
一定:
1.一經制定;一經確定。
2.固定不變;注定。
3.規定的,確定的。
4.必然;確實無疑。
5.表示堅決。多用于第一人稱。
6.某種程度的;適當的。
7.特定。
8.猶統一。
或者:
①或許:你快走,或者還趕得上車。
②連詞,用在敘述句里,表示選擇關系:你們叫我楊同志或者老楊都行,可別再叫我楊科長 ㄧ這本書或者你先看,或者我先看。
判處:
謂法庭依照法律對觸犯刑律者的審理和裁決。

累犯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3/130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