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誡

申誡
詞語解釋
1.訓誡。
2.反復述說。
分詞解釋
述說:
敘說。
訓誡:
中國公安機關和法院對某些違法犯罪分子所作的批評教育。需要予以訓誡的,犯罪情節輕微而免予刑事處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人,妨害民事訴訟的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訓誡;不滿十四歲違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機關予以訓誡。
反復:
①一遍又一遍;多次重復:反復思考 ㄧ反復實踐。
②顛過來倒過去;翻悔:反復無常ㄧ說一是一,說二是二,決不反復。
③重復的情況:斗爭往往會有反復。

● 誡(誡)
◎ 警告,勸人警惕:告誡。
◎ 文告。
◎ 文體名:誡敕。
● 申
◎ 地支的第九位,屬猴。
◎ 用于記時:申時(下午三點至五點)。
◎ 陳述,說明:申述。申斥。申辯。申冤。三令五申。申請。申報。
◎ 重復,一再:“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
◎ 中國上海市的別稱。
◎ 姓。

申誡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3/1306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