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曹

列曹
詞語解釋
1.古時分職治事的官署。西漢置尚書五人,一人為仆射,另四人分為四曹;東漢置尚書六人,一人為仆射,另五人分為五曹,因其數多,故稱“列曹”。
2.稱郡縣之屬官。
分詞解釋
東漢:
朝代,公元25-220,自光武帝(劉秀)建武元年起到獻帝(劉協)延康元年止。建都洛陽。也叫后漢。
郡縣:
郡和縣的并稱。郡縣之名,初見于周。秦始皇統一中國,分國內為三十六郡,為郡縣政治之始,漢初封建制與郡縣制并行,其后郡縣遂成常制。
人為:
①人力所為;人做的:天自出巧非人為|事在人為。
②人造成的:人為的障礙。


列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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