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火

仗火
詞語解釋
指戰斗。
[battle]〈方〉∶打仗;戰爭的煙火;戰斗
這些老兵是久經仗火摔打過的人
分詞解釋
戰斗:
①敵對雙方兵團、部隊、分隊、飛機、艦艇間進行的武裝沖突。是實現戰爭目的的主要手段。是戰役的組成部分。有進攻和防御兩種基本類型。
②泛指斗爭。

● 仗
◎ 兵器:儀仗。明火執仗。
◎ 拿著兵器:仗劍。
◎ 戰爭:打仗。勝仗。
◎ 憑借,依靠:倚仗。仰仗。仗恃。仗義執言(為了正義說公道話)。
● 火
◎ 燃燒,物質燃燒時所發出的光和焰:火力。火燭。火源。火焰。煙火。火中取栗(喻為別人冒險出力,而自己吃虧上當,毫無所獲)。
◎ 緊急:火速。十萬火急。
◎ 指槍炮彈藥等:火藥。火炮。
◎ 發怒,怒氣:火暴。火性。
◎ 中醫指發炎、紅腫、煩躁等的病因:肝火。毒火攻心。
◎ 形容紅色的:火紅。火腿。
◎ 古代軍隊組織,一火十個人。
◎ 姓。

仗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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