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事

錄事
詞語解釋
舊時政府機關中管記錄、繕寫的小吏。如:郡錄事駭之。——明.高啟《書博雞者事》。
分詞解釋
記錄:
①把聽到的話或發生的事寫下來:記錄在案。
②當場記錄下來的材料:會議記錄。
③做記錄的人:推舉他當記錄。
④在一定時期、一定范圍以內記載下來的最高成績:打破記錄ㄧ創造新的世界記錄。‖也作紀錄。
高啟:
高啟(1336-1374)明代詩人。字季迪,號青丘子,長洲(今江蘇蘇州)人。明初參與編修《元史》,任翰林院國史編修。明太祖授他戶部侍郎,不受,后被腰斬。有《登金陵雨花臺望大江》等名篇。有《高太史大全集》。
繕寫:
抄寫:刪改完畢,繕寫清楚。


錄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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