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臂歷指

交臂歷指
詞語解釋
交臂:兩手反縛;歷指:古代拶指的刑罰。象罪犯兩手反縛、受拶指的刑罰一般。形容痛苦萬狀,毫無自由。
分詞解釋
一般:
①一樣;同樣:別和他一般見識。
②一種:別是一般滋味在心頭。
③通常;在正常情況下:一般說來,不會出什么事。
④普通;沒有特色:這篇文章寫得很一般。
⑤見“一般與個別”。
交臂:
臂膀碰到臂膀。表示相距很近:失之交臂。
兩手:
①(兩手兒)指本領或技能:有兩手兒ㄧ留兩手兒ㄧ給大家露兩手。
②指相對的兩個方面的手段、辦法等:領導工作得兩手抓ㄧ為防不測做兩手準備。
罪犯:
亦稱“犯人”。被法院定罪處刑,而且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人。
刑罰:
法院懲罰罪犯的強制方法。內容為剝奪罪犯的某種權益--財產、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以至生命。是國家權力的組成部分,也是國家得以存在的必要條件。一般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交臂歷指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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