鈔本

鈔本
詞語解釋
1.宋元時發行交鈔的后備金。
2.照原稿或刻印本抄寫的書。
3.供抄寫用的簿本。
分詞解釋
交鈔:
金元兩代發行的紙幣。金海陵王貞元二年(公元1154年)以國內銅少,仿宋交子成法,命戶部尚書蔡松年主持印制,與銅錢并行。分大小兩類,大鈔有一貫﹑二貫﹑三貫﹑五貫﹑十貫五種;小鈔有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五百文﹑七百文五種。諸鈔與錢并行,得聽便支錢,或納舊換新。朝廷設交鈔庫,管理印造﹑兌換事務。元太宗八年亦曾發行。世祖中統元年又發行“中統交鈔”,使用較久。順帝至正十年復發行“至正交鈔”。參閱《金史.食貨志三》。
印本:
印刷的書本。對寫本而言。
后備:
為補充而準備的(人員、物資等):后備軍丨后備力量丨精打細算,留有后備。
發行:
1.faxing:發出或出售印制的出版物、貨幣、郵票等。
2.fahang:過去買賣商貨的媒介處叫做“行”。“發行”指把貨物發交行家。現在指批發。
原稿:
未經過修改增刪的稿子。亦指據以印刷出版的稿子。

鈔本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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