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
詞語解釋:
以聯合國名義組建的執行軍事任務的部隊。根據聯合國安理會或大會決議,并征得當事國同意,由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特別委員會負責組建,受命派往發生威脅和平的國際沖突地區,執行維持和平的專門任務。其軍事人員由聯合國會員國提供,經費由聯合國會員國分攤或自愿捐助。1988年11月2日,中國正式加入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特別委員會。
分詞解釋:
國際:
①國與國之間;世界各國之間:國際協定丨國際地位丨國際關系丨國際足球錦標賽。
②與世界各國有關的(事物):國際音標。
和平:
①指沒有戰爭的狀態:和平環境丨保衛世界和平。
②溫和;不猛烈:藥性和平。
③平靜;寧靜:聽了這番話,他心里和平了一些。
發生:
①原來沒有的事出現了;產生:發生變化ㄧ發生事故 ㄧ發生關系。
②卵子受精后逐漸生長的過程。
會員國:
加入聯合國等各種政府間或民間性的國際組織,成為會員的國家,稱“會員國”。
同意:
1.同心,一心。
2.謂意義相同;意旨相同。
3.指用意相同。
4.猶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