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秘書處

聯合國秘書處
詞語解釋
聯合國的主要機構之一。職責是為聯合國其他機構服務,并執行這些機構通過的決議和計劃等。只對聯合國負責,不接受任何國家政府的指示。
分詞解釋
指示:
①指給人看:指示牌|指示代詞。
②指點;指引:指示一二|予以指示。
③指示下級、晚輩的文件、意見:長輩的指示|按上級指示辦。
這些:
1.指示較近的兩個以上的事物或人。
2.指代比較近的處所。
3.猶言這么一點點大。
政府:
即國家行政機關。按管轄范圍分,單一制國家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復合制國家有聯邦政府和邦(州)政府。通常指中央政府和聯邦政府。
議和:
通過談判結束戰爭。也指為和平進行談判:雙方走上議和的談判桌。
計劃:
①工作或行動以前預先擬定的具體內容和步驟:科研計劃ㄧ五年計劃。
②做計劃:先計劃一下再動手。

聯合國秘書處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23/1348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