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居

宿居
詞語意思
舊時的住所。
分詞解釋
住所:
有久住意思而居住的處所。在中國,公民以其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為住所,經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法人以它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確定國籍、確定繼承地點等,都必須先確定住所。
舊時:
過去的時候;從前。

● 宿
◎ 住,過夜,夜里睡覺:住宿。留宿。露宿。宿舍。宿營。
◎ 年老的,長久從事某種工作的:宿將(經驗豐富的老將)。宿儒。名宿。
◎ 平素,素有的:宿愿。宿志。宿疾。宿敵。宿心。
◎ 隔夜的,隔年的:宿雨(昨夜的雨)。宿根。宿草。
◎ 姓。
● 宿
◎ 夜:一宿。兩宿。
● 宿
◎ 星座:星宿。
● 居
◎ 住:居住。居民。同居。隱居。居處(a.住所;b.指生活處境)。
◎ 居住的地方:新居。故居。遷居。蝸居(喻窄小的住所)。
◎ 當,占,處于:居首。居中。居高臨下。二者必居其一。
◎ 安著,懷著:居心(懷著某種念頭,有貶義)。
◎ 積蓄,儲存:奇貨可居(a.指商人把珍稀的貨物儲存起來,等待時機高價出售;b.喻挾持某種技藝或某種事物以謀求功名利祿)。
◎ 停留:居守。
◎ 平時:平居。
◎ 姓。

宿居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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