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訐
詞語解釋:
捏造罪名﹐加以攻訐。
分詞解釋:
攻訐:
〈書〉揭發別人的過失或陰私而加以攻擊(多指因個人或派系利害矛盾)。
加以:
①用在多音的動詞前,表示如何對待或處理前面所提到的事物:施工方案必須加以論證ㄧ發現問題要及時加以解決。‘加以’跟‘予以 ’不同之處是‘予以 ’可以用在一般名詞之前,表示給與,如‘予以自新之路 ’,‘加以 ’沒有這種用法。
②連詞,表示進一步的原因或條件:他本來就聰明,加以特別用功,所以進步很快。
● 訐(訐)
◎ 揭發別人的隱私或攻擊別人的短處:攻訐。告訐。
● 誣(誣)
◎ 人沒有做壞事,硬說他做了壞事;把沒有的事說成有:誣蔑。誣賴。誣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