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稿
詞語解釋:
記錄案件始末與犯人供詞等的文稿。
分詞解釋:
案件:
1.有關訴訟和違法的事件。
2.泛指事件。
記錄:
①把聽到的話或發生的事寫下來:記錄在案。
②當場記錄下來的材料:會議記錄。
③做記錄的人:推舉他當記錄。
④在一定時期、一定范圍以內記載下來的最高成績:打破記錄ㄧ創造新的世界記錄。‖也作紀錄。
文稿:
1.文章;稿件。
2.指公文或公文的草稿。
供詞:
受審者所陳述的或所寫的與案情有關的話。
始末:
①自始至終:東山之志,始末不渝。
②首尾經過;底細:陳其始末,無愧懷抱|始末根由,和盤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