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
詞語解釋:
招人租賃。
[for rent] 指招人租賃房屋
房屋招租
分詞解釋:
租賃:
當事人一方將物交給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租金的民事法律行為。其中一方為出租人,他方為承租人。通常有財產租賃、房屋租賃等。
● 招
◎ 打手勢叫人來:招喚。招呼。招手上車。
◎ 用公開的方式使人來:招集。招收。招納。招賢。招聘。招兵買馬。
◎ 應接:招待賓客。
◎ 引來:招惹。招引。招攬。招致。
◎ 承認自己的罪行:招供。招認。不打自招。
◎ 同“著”。
◎ 搖動:招搖(故意張大聲勢,引人注意)。
● 租
◎ 出代價暫用別人的東西:租房。租用。租借地。
◎ 收取一定的代價,把房屋、土地、器物等借給別人使用:租佃。租價。租讓。租賃(a.出租;b.租用)。
◎ 出租所收取的錢或實物:房租。地租。
◎ 田賦:租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