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指

誣指
詞語解釋
無中生有地指控。
[bring a false charge against] 以假造的證據指控
分詞解釋
指控:
就某人某事向司法部門提出控告。
無中生有:
道家認為,天下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把沒有的說成有。比喻毫無事實,憑空捏造。

● 指
◎ 手伸出的支體(腳趾亦作“腳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紋。指印。屈指可數。
◎ 量詞,一個手指的寬度:下了三指雨。
◎ (手指或物體尖端)對著,向著:指著。指畫。指南針。指手畫腳。
◎ 點明,告知:指導。指引。指正。指責。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揮。指日可待。
◎ 直立,豎起:令人發指(形容極為憤怒)。
◎ 意向針對:指標。指定。
◎ 古同“旨”,意義,目的。
● 誣(誣)
◎ 人沒有做壞事,硬說他做了壞事;把沒有的事說成有:誣蔑。誣賴。誣陷。

誣指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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