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執

誣執
詞語解釋
謂捏造罪名﹐加以陷害。
分詞解釋
陷害:
設計害人:我因惡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場官司|陷害好人。
加以:
①用在多音的動詞前,表示如何對待或處理前面所提到的事物:施工方案必須加以論證ㄧ發現問題要及時加以解決。‘加以’跟‘予以 ’不同之處是‘予以 ’可以用在一般名詞之前,表示給與,如‘予以自新之路 ’,‘加以 ’沒有這種用法。
②連詞,表示進一步的原因或條件:他本來就聰明,加以特別用功,所以進步很快。

● 執(執)
◎ 拿著:執刃。執鞭。執筆。
◎ 掌握:執政。執教。
◎ 捕捉,逮捕:戰敗被執。
◎ 堅持:固執。執意。
◎ 實行:執行。
◎ 憑單:回執。
◎ 朋友:執友(志同道合的朋友,簡稱“執”)。
◎ 姓。
● 誣(誣)
◎ 人沒有做壞事,硬說他做了壞事;把沒有的事說成有:誣蔑。誣賴。誣陷。

誣執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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