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鈔

奏鈔
詞語解釋
唐宋時門下省所用文書之一種。
分詞解釋
門下省:
1.亦省稱“門下”。
2.官署名。后漢謂侍中寺。晉時因其掌管門下眾事,始稱門下省。南北朝因之,與中書省﹑尚書省并立,侍中為長官。隋承其制。唐龍朔二年改名東臺,咸亨初復舊稱,武則天臨朝,改名鸞堂﹑鸞臺。神龍初復舊稱,開元元年改名黃門省,五年仍復舊稱。宋因之,元廢。門下省掌受天下之成事,審查詔令,駁正違失,受發通進奏狀,進請寶印等。其長官初名侍中,后又或稱左相﹑黃門監等。
文書:
①各種文件的統稱。有公務文書和私人文書之分。前者即公文,后者指個人或家庭、家族在社交活動中形成的書信、日記、家譜、契約、合同等。
②指從事文書工作的人員。

● 鈔(鈔)
◎ 同“抄”。
◎ 紙幣:鈔票。現鈔。兌換外鈔。
● 奏
◎ 作樂(yue ㄩㄝ

奏鈔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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