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法

證法
詞語解釋
謂修煉和參悟佛法。
分詞解釋
修煉:
1.亦作“修練”。亦作“修煉”。
2.指道教的修道煉氣煉丹等活動。
3.修養陶冶。
4.學習鍛練。
5.特指修行(成仙)。
參悟:
1.參禪悟道。
2.猶領會。
佛法:
①佛教的教義。
②佛教徒和迷信的人認為佛所具有的法力。

● 證(證)
◎ 用人物、事實來表明或斷定:證明。保證。證實。作證。對證。論證。人證。物證。
◎ 憑據,幫助斷定事理的東西:證據。憑證。證書。出入證。證章。有詩為證。證券。
● 法
◎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的社會組織)。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憲法(國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遙法外。
◎ 處理事物的手段:辦法。設法。手法。寫法。
◎ 仿效:效法。
◎ 標準,規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號。法輪。法像。法門。
◎ 道家佛家的所謂拿妖捉怪的技術:法師。法器。法事。
◎ 指“法國”:法文。法式大菜。
◎ 姓。

證法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4/2736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