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答
詞語解釋:
君主對百官章奏書面批示答復。后多由專職大臣代行。
[an official reply to a subordinate] 批示答復;批復
分詞解釋:
大臣:
1.官職尊貴之臣。
2.清代用為官號。如內官有總管大臣﹑軍機大臣等﹐外官有參贊大臣﹑領隊大臣等﹐特遣的稱欽差大臣。至清末盡改各部尚書為大臣﹐侍郎為副大臣。現亦用作君主國家高級官吏之稱。
書面:
1.指書的封面。
2.用文字形式記述表達的。區別于“口頭”。
百官:
1.古指公卿以下的眾官。后泛指各級官吏。
2.指人體上的各種器官。
批示:
對下級的書面報告批注意見:你們這個計劃局長尚未批示。也指批示的意見:文件上有上級領導的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