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信
詞語解釋:
證據﹔憑據。
分詞解釋:
憑據:
1.占據。
2.依據,根據。
3.憑證,證據。
4.依恃;倚仗。
證據:
①判定事實的依據,用來證明的材料:證據不足。
②訴訟法上指偵查、審判機關在辦案中搜集的、能夠表明案情真相的材料。應是確實存在的客觀事實且與案件有關,須經辦案人員按法定程序收集和查證屬實。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和辯解,視聽資料,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現場筆錄。
● 證(證)
◎ 用人物、事實來表明或斷定:證明。保證。證實。作證。對證。論證。人證。物證。
◎ 憑據,幫助斷定事理的東西:證據。憑證。證書。出入證。證章。有詩為證。證券。
● 信
◎ 誠實,不欺騙:信用。信守。信物。信貨。信誓旦旦。
◎ 不懷疑,認為可靠:信任。信托。信心。信念。
◎ 崇奉:信仰。信徒。
◎ 消息:信息。杳無音信。
◎ 函件:信件。信箋。信鴿。信訪。
◎ 隨便,放任:信手(隨手)。信步(隨意走動,散步)。信筆。信意。
◎ 同“芯2”。
◎ 姓。
● 信
◎ 古同“伸”,舒展開。
◎ 古同“伸”,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