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告
詞語解釋:
1.官吏呈請休假。
2.指休假。
分詞解釋:
休假:
1.謂度假。
2.假日。
呈請:
猶申請。
官吏:
舊時政府工作人員的總稱。
● 告
◎ 說給別人,通知:告諭。告知。告誡。告訴。報告。勸告。奔走相告。
◎ 向行政司法機關檢舉、控訴:告發。告狀。控告。
◎ 表明,請求:告老。告急。自告奮勇。
◎ 宣布或表示某種情況出現:告成。告竭(宣布某種東西用盡)。告罄(現指財物用盡或貨物等售完)。公告。
● 休
◎ 歇息:休整。休假。休閑。離休。
◎ 停止:休業。
◎ 完結(多指失敗或死亡)。
◎ 舊指丈夫把妻子趕回母家,斷絕夫妻關系:休妻。
◎ 不要:休想。休提。
◎ 吉慶,美善,福祿:休咎(吉兇)。
◎ 助詞,用于語末,與“罷”、“了”等用法相當:歸休。
◎ 辭去官職:休官。
● 休
◎ 古同“煦”,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