燭竹
詞語解釋:
竹名。可代燭用,故名。又名丞相竹。
分詞解釋:
丞相:
官名。戰國時始設,為百官之長。秦代以后,專輔佐皇帝綜理國政,但亦有居此位而無實權的。西漢初置相國,后稱丞相,西漢末稱大司徒,東漢末復稱丞相。魏、晉、南北朝間,或稱丞相,或稱司徒、大丞相、相國等,廢置不常。南宋孝宗時,改尚書左右仆射為左右丞相。元代中書省置左右丞相,是中書省直隸地區的行政長官。行中書省也設丞相或左右丞相。明初設丞相,不久廢。
● 燭(燭)
◎ 用線繩或葦子做中心,周圍包上蠟油,點著取亮的東西(古代亦稱“火炬”):蠟燭。花燭。燭光。燭淚。燭臺。風燭殘年。
◎ 洞悉:洞燭其奸。
◎ 燈泡瓦特數的俗稱:十五燭的燈泡。
● 竹
◎ 常綠多年生植物,春日生筍,莖有很多節,中間是空的,質地堅硬,種類很多。可制器物,又可做建筑材料:竹子。竹葉。竹筍。竹編(用竹篾編制的工藝品)。竹刻。
◎ 指竹制管樂器:金石絲竹。
◎ 中國古代樂器八音之一。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