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犯

雜犯
詞語解釋
古代指各專類罪名以外的其他罪名。
分詞解釋
其他:
1.亦作“其佗”。
2.別的。
以外:
表示在一定的范圍﹑處所﹑時間﹑數量的界限之外。
代指:
生在指甲旁的瘡。
罪名:
刑事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的名稱。如搶劫罪、傷害罪等。罪名反映犯罪行為的性質和特征,不能混淆不同的罪名。罪名應有法律根據,不能自行提出罪名。

雜犯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4/2770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