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審
詞語意思:
謂皇帝下令復審案犯。
分詞解釋:
皇帝:
最高封建統治者的稱號。在我國皇帝的稱號始于秦始皇。
復審:
①再一次審查:稿子初審已過,有待復審。
②法院對已審理的案件再一次進行審理。
案犯:
作案后未被抓獲或在審的人。
下令:
1.下達命令,尤其根據正式的或強制的法規的命令。如:法庭決議下令把那些人接到法庭審訊。
2.發布命令。如:下令舉行罷工。
恩審
詞語意思:
謂皇帝下令復審案犯。
分詞解釋:
皇帝:
最高封建統治者的稱號。在我國皇帝的稱號始于秦始皇。
復審:
①再一次審查:稿子初審已過,有待復審。
②法院對已審理的案件再一次進行審理。
案犯:
作案后未被抓獲或在審的人。
下令:
1.下達命令,尤其根據正式的或強制的法規的命令。如:法庭決議下令把那些人接到法庭審訊。
2.發布命令。如:下令舉行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