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案

訪案
詞語解釋
指下令查辦的案件。
分詞解釋
查辦:
查明罪狀或過錯,加以懲處。
案件:
1.有關訴訟和違法的事件。
2.泛指事件。
下令:
1.下達命令,尤其根據正式的或強制的法規的命令。如:法庭決議下令把那些人接到法庭審訊。
2.發布命令。如:下令舉行罷工。

● 案
◎ 長形的桌子或架起來代替桌子用的長木板:案子。案板。書案。條案。拍案而起。
◎ 提出計劃、方法和建議的文件或記錄:檔案。備案。議案。提案。方案。有案可查。案卷。案牘。
◎ 事件,特指涉及法律問題的事件:慘案。血案。案件。案例。案犯。破案。
◎ 古代有短腳盛食物的木托盤:舉案齊眉(形容夫妻相敬)。
◎ 同“按”。
● 訪(訪)
◎ 向人詢問,調查:訪求(探訪尋求)。訪員(記者)。搜奇訪古。
◎ 探問,看望:訪視。訪問。訪晤(探訪會晤)。探親訪友。

訪案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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