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龍觀

伏龍觀
詞語解釋
古建筑名。在四川省灌縣城西都江堰離堆北端。相傳戰國秦蜀郡守李冰父子治水,曾制服岷江孽龍,鎖于離堆下伏龍潭中。后人立祠祭祀。北宋初改為伏龍觀。現有殿宇三重,為清代重修。大殿內有李冰石像,造于東漢靈帝建寧元年。
分詞解釋
東漢:
朝代,公元25-220,自光武帝(劉秀)建武元年起到獻帝(劉協)延康元年止。建都洛陽。也叫后漢。
改為:
1.另制;重造。
2.改成。
3.改換;變動。為,通“訛”。
三重:
1.三種隆重的禮儀。指祭祀儀式中獻用祼﹑聲用升歌﹑舞用《武宿夜》。
2.三種隆重的禮儀。指夏﹑商﹑周三王之禮。
郡守:
郡的長官,主一郡之政事。秦廢封建設郡縣,郡置守﹑丞﹑尉各一人。守治民,丞為佐。漢唐因之;宋以后郡改府,知府亦稱郡守。
元年:
1.帝王即位的第一年。
2.指帝王改換年號的第一年。如漢武帝劉徹第一個年號是建元,建元七年改換年號為元光,這一年就是元光元年。


伏龍觀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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