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鐸
詞語解釋:
1.搖鈴。古代宣布政教法令時,振鐸以警眾。鐸,有舌的大鈴。
2.謂從事教職。
分詞解釋:
法令:
政權機關所頒布的命令、指示、決定等的總稱。
宣布:
1.謂公之于眾。
2.宣揚,廣為宣傳。
3.流布;泄漏。
從事:
①做某事;參與某種事業:告養回籍,從事農耕|從事教育工作。
②處置;處理:依法從事。
政教:
1.政治與教化。
2.指軍中號令。
3.政權與教權。參見“政教合一”。
教職:
1.《周禮》小宰六職之一。掌教化之事。
2.指教官。
3.指教員的職務。
振鐸
詞語解釋:
1.搖鈴。古代宣布政教法令時,振鐸以警眾。鐸,有舌的大鈴。
2.謂從事教職。
分詞解釋:
法令:
政權機關所頒布的命令、指示、決定等的總稱。
宣布:
1.謂公之于眾。
2.宣揚,廣為宣傳。
3.流布;泄漏。
從事:
①做某事;參與某種事業:告養回籍,從事農耕|從事教育工作。
②處置;處理:依法從事。
政教:
1.政治與教化。
2.指軍中號令。
3.政權與教權。參見“政教合一”。
教職:
1.《周禮》小宰六職之一。掌教化之事。
2.指教官。
3.指教員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