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職

典職
詞語解釋
掌管政事。
分詞解釋
政事:
1.政務。
2.謂有處理政治事務的才能。
掌管:
掌握管理。

● 職(職)
◎ 管理某種事務,分內應做的事:職業。職務。職守。職權。天職。盡職。
◎ 執行事務所處的一定地位:職工。職位。職員。職稱。以身殉職。
◎ 舊時公文用語,下屬對上司的自稱:卑職。職當奉命。
◎ 掌管:職掌。
◎ 由于:職此而已。
● 典
◎ 可以作為標準的書籍:典籍。字典。詞典。經典。引經據典。
◎ 標準,法則:典章。典制。典故(a.典制和掌故;b.詩文里引用的古書中的故事或詞句)。典范。典雅。典禮。典型。
◎ 指典禮:盛典。大典。
◎ 主持,主管:典試(主持科舉考試之事)。典獄。
◎ 活買活賣,到期可以贖:典賣。典押。典契。
◎ 姓。


典職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4/2796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