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史

雜史
詞語解釋
舊時區別于紀傳﹑編年﹑紀事本末的一種史書體載。或記一時見聞﹐或記一事始末﹐或只是一家私記﹐但均帶有歷史掌故性質。
分詞解釋
掌故:
舊制、舊例,后多指歷史上的人物事跡、制度沿革等史實或傳說:考究掌故|明于掌故|前朝掌故。
編年:
按史實發生或文章寫作的年、月、日順序編排:編年史ㄧ編年文集。
性質:
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與他事物不同的特征:問題的性質|社論帶有指導性質的。
區別:
區分;辨別。如:區別不同情況。如:區別。
始末:
①自始至終:東山之志,始末不渝。
②首尾經過;底細:陳其始末,無愧懷抱|始末根由,和盤托出。

雜史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4/2815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