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體制改革
詞語解釋:
經濟體制的調整和改造。在中國,大規模的經濟體制改革起于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其基本目標是把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改革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所有制方面,實行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經濟制度,調整和完善所有制結構,推行公有制實現形式的多樣化;在分配方面,實行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形式并存的制度。在農村,進一步完善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基礎的雙層經營體制;在城市,以增強企業活力為中心環節,國有企業改革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方向。在宏觀調控方面,對計劃、財政、稅收、金融、物價、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體制進行系列配套改革。同時實行對外開放等等。加快經濟體制改革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由之路。
分詞解釋:
規模:
(事業、機構、工程、運動等)所具有的格局、形式或范圍:粗具規模丨規模宏大。
制改:
猶改制。謂制定典章革除弊端。
改造:
①就原有的事物加以修改或變更,使適合需要:改造低產田。
②從根本上改變舊的、建立新的,使適應新的形勢和需要:改造思想ㄧ勞動能改造世界。
經濟體制:
整個國民經濟的管理制度、管理形式、管理方法的總稱。
年中:
1.即中年,壯年。
2.謂一年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