貶所

貶所
詞語意思
貶官后被安置的地方。
分詞解釋
貶官:
①降低官職:因失職而被貶官。
②被降職的官吏。
地方:
①中央以下各級行政區域的統稱:地方政府。
②處所;部位;領域:學校在什么地方|什么地方疼|桀、紂貴為天子,富有四海,地方甚大,戰卒甚眾,而身死國亡。
③部分;方面:這話有對的地方|有些地方你欠考慮。
④地保:令他們報個“暴病身亡”,合族中及地方共遞一張保呈。
⑤本地;當地:地方上的老百姓個個擁護李書記。
安置:
使人或事物有著落;安放:安置人員 ㄧ安置行李 ㄧ這批新來的同志都得到了適當的安置。


處,地方:住所。哨所。場所。處所。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研究所。派出所。
量詞,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用在動詞前,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領的部隊)。所謂(a.所說的;b.某些人所說的,含不承認意)。無所謂(不關緊要,不關心)。所有。各盡所能。所向無敵。有所不為而后可以有為。
用在動詞前,與前面的“為”或“被”字相應,表示被動的意思:為人所敬。
姓。
貶(貶)
給予低的評價,與“褒”相對:貶低。貶義。褒貶(a.評論好壞;b.指出缺點)。
減低,降低:貶值。貶職。

貶所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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