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定
詞語解釋:
主持勘定。
分詞解釋:
勘定:
1.核定;校定。
2.測定。
3.戡定。勘,通“戡”。以武力平定。
主持:
①負責掌握、處理:主持分配事宜。
②主張:主持公道。
● 定
◎ 不動的,不變的:定額。定價。定律。定論。定期。定型。定義。定都。定稿。定數(a.規定數額;b.指天命;c.規定的數額)。斷定。規定。鑒定。
◎ 使不變動:定案。定罪。決定。確定。
◎ 平安,平靖(多指局勢):大局已定。
◎ 鎮靜,安穩(多指情緒):心神不定。
◎ 確鑿,必然的:必定。鎮定。
◎ 預先約妥:定計。定情。定貨。定做。
◎ 姓。
● 典
◎ 可以作為標準的書籍:典籍。字典。詞典。經典。引經據典。
◎ 標準,法則:典章。典制。典故(a.典制和掌故;b.詩文里引用的古書中的故事或詞句)。典范。典雅。典禮。典型。
◎ 指典禮:盛典。大典。
◎ 主持,主管:典試(主持科舉考試之事)。典獄。
◎ 活買活賣,到期可以贖:典賣。典押。典契。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