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語
詞語意思:
名詞前邊的表示領屬、性質、數量等等的修飾成分。名詞、代詞、形容詞、數量詞等都可以做定語。例如‘國家機關 ’的‘國家’(領屬),‘新氣象 ’的‘新’(性質),‘三架飛機’的‘三架’(數量)。
分詞解釋:
例如:
舉例用語,放在所舉的例子前面,表示下面就是例子:田徑運動的項目很多,例如跳高、跳遠、百米賽跑等。
成分:
1.亦作“成份”。
2.定分。
3.指構成事物的各種不同的物質或因素。
4.根據個人在一定時間內主要生活來源的性質劃定的階級屬性。
數量:
1.事物的多少和長短。
2.指事物的多少。
飛機:
飛行的工具,由機翼、機身、發動機等構成。種類很多。廣泛用在交通運輸、軍事、農業、探礦、測量等方面。
等等:
1.“稱等”之“等”的重疊用法。猶言稱稱。
2.“等候”之“等”的重疊用法。猶言等一等。
3.用于兩個或兩個以上并列的詞語后﹐表示列舉未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