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商

典商
詞語解釋
當鋪商人。
分詞解釋
商人:
販賣貨物的人。
當鋪:
中國舊時經營物品抵押放款的機構。多由私人獨資或合伙經營。當戶大多是貧苦百姓。當價一般不超過原價的一半。贖當時須付利息。抵押期限自六個月到十八個月不等。期滿不贖,由當鋪變賣。新中國成立后取消。改革開放后,有些地方恢復當鋪,其性質和辦法同舊時不同。

● 典
◎ 可以作為標準的書籍:典籍。字典。詞典。經典。引經據典。
◎ 標準,法則:典章。典制。典故(a.典制和掌故;b.詩文里引用的古書中的故事或詞句)。典范。典雅。典禮。典型。
◎ 指典禮:盛典。大典。
◎ 主持,主管:典試(主持科舉考試之事)。典獄。
◎ 活買活賣,到期可以贖:典賣。典押。典契。
◎ 姓。
● 商
◎ 兩個以上的人在一起計劃、討論:商量。商討。商議。商定。商榷。商酌(商量斟酌)。相商。磋商。洽商。協商。
◎ 買賣,生意:商業。商店。商界。商品。商標。
◎ 古指行商(坐商為“賈”,后泛指做買賣的人,亦用以指從事私營工商業的人):商人。商販。商賈(gu ㄍㄨ

典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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