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命

治命
詞語意思
指人死前神智清醒時的遺囑。與“亂命”相對。后亦泛指生前遺言。
分詞解釋
亂命:
1.《左傳.宣公十五年》:“魏武子有嬖妾無子,武子疾,命顆曰:‘必嫁是。’疾病,則曰:‘必以為殉。’及卒,顆嫁之,曰:‘疾病則亂,吾從其治也。’”后指人臨死前神志昏迷時留下的遺言為“亂命”。
2.悖謬的命令。
遺言:
1.臨終的話。
2.猶古訓。
3.遺漏之語,不盡之言。
4.留傳下來的說法;古詞語。
相對:
①相比較而言:這間屋相對大些|相對落后。
②互相對應、對比:這兩個詞意義相對|兩岸青山相對出,孤帆一片日邊來。
③見“相對與絕對”。
生前:
指死者還活著的時候。
遺囑:
死者生前依法處理遺產或其他事務并于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遺囑人所立遺囑不需要他人同意即有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偽造的遺囑,均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治命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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