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公法

國際公法
詞語解釋
調整各國之間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各種關系的準則的總稱。這些準則是由各國通過協議來制定、修改和執行的,沒有統一的立法機關和執行機關,它的淵源是國際條約、國際慣例和國際機構的決議。通常簡稱國際法。
分詞解釋
國際:
①國與國之間;世界各國之間:國際協定丨國際地位丨國際關系丨國際足球錦標賽。
②與世界各國有關的(事物):國際音標。
這些:
1.指示較近的兩個以上的事物或人。
2.指代比較近的處所。
3.猶言這么一點點大。
淵源:
本指水源。比喻事物的本源:探經義之淵源|家學淵源。
決議:
經一定會議討論通過的決定。
統一:
①指國家由一個中央政府統治,沒有分裂和割據:天下統一。
②部分聯合成整體;歸于一致:統一祖國|統一認識。
③一致的;集中的:統一的認識|統一領導。


國際公法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5/242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