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據
詞語解釋:
1.立論的根據﹐作者用來證明論點的理由和事實。
2.邏輯學指用來證明論題的判斷。
(1) [grounds of argument;basis of an argument;contention;datum]
(2) 證明論題的判斷
(3) 在一個推論中,充當理由根據,以便推衍出結論的部分
他的論據顯然有問題
分詞解釋:
理由:
事情為什么這樣做或那樣做的道理:理由充足 ㄧ毫無理由。
立論:
對某個問題提出自己的看法,表示自己的意見:立論精當。
根據:
①把某種事物作為結論的前提或語言行動的基礎:根據氣象臺的預報,明天要下雨ㄧ根據大家的意見,把計劃修改一下。
②作為根據的事物:說話要有根據。
事實:
1.亦作“事寔”。
2.事情的實際情況;實有的事情。
3.干實事。
4.事跡。
5.故實,典故。
6.指事物發展的最后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