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曹

留曹
詞語解釋
指留都的命官。
分詞解釋
留都:
稱遷都之前的舊都。如明朝遷都北京后,以南京為“留都”。
命官:
1.任命官吏。
2.謂被任命為官吏。
3.指朝廷的官吏。因古有一至九命之別,故稱。
4.使令下屬的官吏。

● 留
◎ 停止在某一個地方:停留。留學。留任。留級。留步。留守。留駐。
◎ 注意力放在上面:留心。留神。留意。
◎ 不忍舍棄,不忍離去:留連。留戀。
◎ 不使離開:留客。留宿。挽留。拘留。
◎ 接受:收留。
◎ 保存:保留。留存。留別。留念。留后路。
● 曹
◎ 等,輩:爾曹(你們)。吾曹。
◎ 古代分科辦事的官署:部曹(中國明、清兩代各部司曹的通稱,源于漢代曹史的簡稱,相當于郡守的總務長)。
◎ 訴訟的原告、被告兩方。
◎ 姓。

留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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