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本

苦本
詞語解釋
佛教語。謂貪欲乃諸苦之根本。語出《法華經.方便品》:“諸苦所因,貪欲為本。”
分詞解釋
貪欲:
1.無休止地求取。
2.貪得無厭的欲望。
3.指過分的要求。
方便:
①便利:大開方便之門ㄧ北京市的交通很方便ㄧ把方便讓給別人,把困難留給自己。
②使便利;給予便利:方便群眾。
③適宜:這兒說話不方便。
④婉辭,指有富裕的錢:手頭兒不方便。
⑤婉辭,指大小便:車停一會兒,大家可以方便方便。
根本:
①事物的根源或最重要的部分:應當從根本上考慮解決問題的方法。
②主要的;重要的:不要回避最根本的問題。
③本來;從來:這話我根本沒說過。
④從頭到尾;始終;全然(多用于否定式):他根本就沒想到這些問題ㄧ我根本就不贊成這種做法。
⑤徹底:問題已經根本解決。
佛教:
世界上主要宗教之一,相傳為公元前六至五世紀古印度的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 境內)王子釋迦牟尼所創,廣泛流傳于亞洲的許多國家。西漢末年傳入我國。


苦本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5/243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