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科
詞語意思:
明文規定的法令條規。
分詞解釋:
法令:
政權機關所頒布的命令、指示、決定等的總稱。
條規:
條例,規則。
● 明
◎ 亮,與“暗”相對:明亮。明媚。明凈。明鑒(a.明鏡;b.指可為借鑒的明顯的前例;c.明察)。明滅。明眸。明艷。明星。明珠暗投(喻懷才不遇或好人失足參加壞團伙,亦泛指珍貴的東西得不到賞識)。
◎ 清楚:明白。明顯。明晰。明了。明確。明朗。
◎ 懂得,了解:明哲保身。不明事理。深明大義。
◎ 公開,不隱蔽:明說。明講。明處。
◎ 能夠看清事物:明察秋毫。耳聰目明。眼明手快。
◎ 睿智:英明。賢明。明君。
◎ 視覺,眼力:失明。
◎ 神靈,泛指祭神供神之物:明器(殉葬用的器物,亦作“冥器”)。
◎ 次(專指日或年):明日。明年。
◎ 中國朝代名:明代。
◎ 姓。
● 科
◎ 動植物的分類單位:獅子屬于貓科。槐樹是豆科。
◎ 機關內部組織的劃分:科室。財務科。
◎ 學術或專業的類別:科目。學科。文科。外科。
◎ 古代分科考選文武官吏后備人員的制度:科舉。科甲。科第。登科。
◎ 判定(刑罰):科處。科罰。
◎ 古典戲劇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動作時的用語:笑科。科白。
◎ 古同“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