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
詞語意思:
也稱“水產業”。捕撈和養殖魚類、其他水生動物以及海藻類等水生植物,以取得水產品的物質生產部門。有海洋漁業和淡水漁業。前者主要是指在近海或遠洋,以漁輪和現代捕撈工具為手段,適時進行捕撈作業以取得水產品的漁業生產;后者主要是指利用江、河、湖泊、水庫等水面,放養、繁殖和捕撈魚類和其他水產品的漁業生產。
分詞解釋:
以及:
1.連詞。表示在時間﹑范圍上的延伸。猶言以至,以至于。
2.連詞。連接并列的詞﹑詞組或短句。
后者:
所提到的或不言自明的兩個或更多人或事物中的最后一個。
前者:
所述兩種情況的前一種;所述兩物的前一物;所述的兩人、兩團體的前一人或前一團體。
淡水:
1.含鹽分極少的水。
2.見“淡水交情”。
繁殖:
生物產生新的個體,以傳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