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制錢

總制錢
詞語意思
宋代附加稅之一種。宣和中,軍政費支出浩繁,總攬東南地區財賦的發運兼經制使,建議增收賣酒錢﹑印契錢﹑頭子錢等以充經費。因系經制使建議,故稱“經制錢”。后一度廢除。紹興五年總制使又仿照上法征收,于是又稱“總制錢”。參閱《宋史.食貨志一﹑二》。
分詞解釋
廢除:
取消;廢止(法令、制度、條約等):廢除農奴制ㄧ廢除不平等條約。
浩繁:
浩大而繁多;繁重:卷帙浩繁丨浩繁的開支。
總攬:
1.亦作“總?”﹑“總覧”。全面掌握。
2.亦作“總覽”﹑“總擥”。謂廣為延攬。
經費:
(機關、學校等)經常支出的費用。
紹興:
1.承繼前業,振興昌盛。
2.即紹興酒。

總制錢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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