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歷
詞語解釋:
1.歷法。
2.猶天命。指帝位。
3. 太平天囯 的歷法。公元1852年起施行于 太平天囯 管轄地區。
分詞解釋:
公元:
國際通用的公歷的紀元,是大多數國家紀年的標準,從傳說的耶穌誕生那一年算起。我國從1949年正式規定采用公元紀年。
管轄:
管理;統轄(人員、事務、區域、案件等):管轄范圍丨直轄市由國務院直接管轄。
歷法:
用年、月、日計算時間的方法。主要分為陽歷、陰歷和陰陽歷三類。具體的歷法還包括紀年的方法。
天命:
①上天的意志,泛指命運:天命難違|任憑天命。
②指自然界的一種必然規律:制天命而用之。
太平:
1.謂時世安寧和平。
2.泛指平靜無事。
3.謂高低﹑勝負。